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5-16 | 成文日期: | 2018-05-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剑侠代表:第一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溪市冬季道路运水车辆管理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去年11月16日,市公安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出构建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把“保民安、聚民力、暖民心、听民意、解民忧”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七大警务工程”,其中,“畅通便民”警务工程与代表的建议不谋而合。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了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公安交警部门针对运送浴池水车辆采取了相关管理措施。在加大处罚力度方面,严格管理运水车辆。在日常管理中,按照您的建议加大了对运水车辆的处罚力度,一经发现运水车辆有遗撒、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市综合执法、市建委环卫部门予以处罚和清洁。与此同时,加强源头管理,做好运水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组织警力深入到供水公司及用水场所,对企业进行宣传教育,组织了对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督促车主及驾驶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杜绝道路遗撒等情况的发生。市公安交警支队与综合执法等部门紧密联系,一旦发现由于运水车遗撒造成的结冰等安全隐患,及时联系市建委环卫部门进行清理,及时消除隐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爱和支持。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18年3月16日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