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thjj-2024-0007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建议的答复函 | 主题分类: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建议的答复函
崔健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保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您提出的“个别群众法律意识和水源环境保护意识淡薄,钓鱼、捕鱼、洗涤、野炊等现象普遍存在,以及在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种植农作物等,水草逐年增多,破坏水源水体自净能力,饮用水水源环境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我们虚心接受并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解决:
一是建立护水巡查队伍,定期开展巡察。我们已经为水源保护区内的6个乡镇配备管护巡视人员10人,明确职责和分工,定期开展桓仁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日常巡查和设施维护,防止水源综合治理工程遭到人为破坏,禁止一级保护区耕地复耕。
二是实行水源地水质监测公开制度。每月由市监测中心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在政府信息网上进行每月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源(重点污染源)排查及监管动态管理台账》。每月强化监督管理,按月上传至《辽宁省饮用水水源地综合管理系统》内。
三是强化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一)是在“六五环境日”“中国水周”等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和环保志愿者行动,从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水源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发动水源保护区属地乡镇政府在辖区内充分利用广播、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及水污染防治相关知识。(三)是在水源保护区内以悬挂横幅、设置警示牌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水生态意识,从我做起杜绝钓鱼、捕鱼、洗涤、野炊等行为。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