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4-0007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快本溪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3125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11 | 成文日期: | 2024-06-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快本溪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3125号)答复
高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本溪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注,特别是对养老服务业工作的重视,你提出的几点建议,也正是我们工作中需要加大力度努力推进的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一是完善老龄工作总体设计。研究提出我市机构改革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政策举措等,着力推动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围绕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应对、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等,深入开展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报告,做好政策储备。
二是加强老龄工作协调落实。加强老龄事业统筹协调,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老龄委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健全工作体系和制度规则,强化老龄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职能,明确全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大格局。认真贯彻全国老龄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和计划于2024年召开省老龄委全体会议精神,部署推进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任务。建立完善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统计调查制度,加强老龄事业发展监测评价。
二、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一是成功争取国家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支持资金1163万元,印发《本溪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于本年度完成120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床位建设和240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上门服务。二是提升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城市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19家,覆盖率73%(省标67%);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10家,覆盖率43.5%(省标24%)。三是实施社区居家为老服务。制定出台《2023-2024年度本溪市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试点方案》,已成功争取中央福彩公益金90万用于引导各县区开展试点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鼓励现有养老机构打开围墙服务周边老年人,引导小区物业对辐射范围内的老年人拓展助餐、助洁等养老服务内容,实现自身可持续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一是“适老化改造”已经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类”类别中,我市各级住建部门在今后的老旧小区改造中,要注重对老年人群实施“关爱行动”,增加适老化项目(楼道扶手、感应灯、楼体踏步等项目改造内容),进一步为老年居民出行提供安全、便利的环境。
二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已列入今年改造清单,拟对工字楼等两个小区,群众意愿强烈,条件成熟的部分单元楼体加装电梯。目前,前期工作(居民意愿征集、资金筹措)已完成,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为本溪市其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做出样板。
三、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
一是我市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共144家。其中,有10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其余134家全部与就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签约,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签约率100%。二是我市有10家具有医院和养老机构性质的医养结合机构分别是:市本级溪湖区本溪市第一福利院、本溪市第五福利院;本溪县本溪县第三人民医院、本溪县上堡暖心养老院;桓仁县本溪康卫医院;平山区铁路医院;明山区惠群养老康复院医务室、本溪延康健医院和红星谷花园养老院医务室;南芬区南芬区福利中心养老院医务室;三是我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失能老人养护楼功能完备、设施齐全,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并且2022年被命名为第三批辽宁省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单位。
按照市卫健委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实现医疗与养老资源有效融合。我市一直支持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自2016年起,全市148家养老机构与25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医养签约合作,签约率达到100%,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由签约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上门巡诊等服务,极大的满足了养老机构老人就医需求。近8年的签约服务,有效提升了我市老年人健康素质。同时,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全市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家乡镇卫生院、292家村卫生室均为辖区内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上门巡诊,发放药品等个性化服务。二是加快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医养结合机构是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近年来,市卫健委积极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已覆盖两县四区,截止到今年3月,医养结合机构一共9家,其中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4家(市铁路医院、本溪延康健医院、桓仁康卫医院、本溪县三院),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5家(惠群养老康复院、红星谷花园养老院、南芬区福利中心养老院、本溪市第五福利院、本溪市第一福利院),这些机构都是百姓住得起、质量有保证的专业性医养结合机构。随着我市老龄人口的增多,我市还积极推进老年人安宁疗护服务工作。2023年我市2家医疗机构被省卫健委授予“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分别是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总医院 (平山院区)、本溪市铁路医院,为终末期的老年患者提供积极的整体护理,提高患者及家属的生活质量。三是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为本溪养老产业注入了新活力。 市卫健委积极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强市战略,扎实开展中医药产业振兴行动,弘扬中医药文化,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鼓励中医药与养老、文化、养生旅游融合发展,为本溪养老产业发展聚集了有利资源。我市已培育了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和健康旅游试点单位。现有6家单位获得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命名的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分别是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桓仁东北参茸城、辽宁乾元堂健康城、辽宁参中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龙宝参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益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家单位获得辽宁省中医药健康养老示范单位,分别为本溪市中医院、市铁路医院崔东社区服务中心、市第一福利院、本溪县第三人民医院、桓仁县中医院、桓仁县华来中心卫生院。
四、提升养老服务经济效能
通过招商引资,由中国电信本溪分公司运营商投资开展5G+智慧养老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逐步拓展对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及质量的有效监管,探索植入市场化运营模式,为本溪养老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提供平台支撑。围绕机构养老、居家社区养老、养老地产、助老科技产品、适老化改造、智慧养老、旅居养老、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养老服务领域和产业链各环节,着力搭建养老服务产业的展贸平台,吸引养老服务机构、养老用品制造商、康复医疗器械企业和养老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等养老企业投资建设,助推养老产业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
按照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依托水洞、枫叶、温泉、冰雪、长城、红色旅游等品牌,重点围绕温泉、森林、地质、中医药等资源,稳步推动康养项目建设,不断丰富旅游业态,不断优化康养产业综合发展。目前全市共有桓仁县参中堂等6家企业获评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小市一庄、江南水镇、枫林谷里房车小镇、康溪温泉、熙康云舍温泉度假酒店等一批精品景区、项目建成运营;天著温泉、雲山滑雪场二期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同时培育了同江峪、甬子峪、韩家村特色民宿等消费热点。二是继续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丰富康养旅游内容,推动文旅康养项目建设,发挥我市文化底蕴丰厚、旅游资源丰富、体育设施完善的优势,将康养产业与民俗文化、特色旅游、体育活动充分融合,打造集康养度假、康疗旅游和康体旅游于一体的多元化康养旅游体系,促进文旅康养多元化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真诚希望您能持续关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我们呼吁,共同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本溪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