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fzhggwyh-2024-0009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提高天然气阶梯使用额度和适当降低天然气价格的建议》(第3049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4-07-04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提高天然气阶梯使用额度和适当降低天然气价格的建议》(第3049号)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4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天然气阶梯使用额度和适当降低天然气价格的建议》收悉。现对提出的两条建议分别答复如下:
一、关于“港化燃气调整阶梯燃气的额度满足百姓日常生活和壁挂炉取暖使用需求”建议的答复
经调研,市发展改革委认为目前不宜调整燃气阶梯额度,待国家、省出台新的价格政策或调价时机成熟燃气企业提出调整燃气价格申请后统一调整,具体原因有如下三条:
1.目前调价时机还不成熟。所有价格调整必须以成本为基础,目前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由于上游气源价格不断上涨导致成本倒挂连年亏损,如果调整价格必然导致供应居民生活需要的终端价格上涨,必然增加居民负担,影响社会稳定,因此需要在国家和省出台相关调整文件的政策支持或者省内其他市调整后我市再进行相应调整。
2.壁挂炉取暖使用需求不足以成为调整阶梯价格的理由。经调研我市每年壁挂炉取暖使用气量为95000立方米,而全市年销售总量为9360.18万立方米,其中民用燃气量为2411.6万立方米,壁挂炉取暖使用气量仅占全部用量的千分之一,占民用燃气总量的千分之四,如果以壁挂炉取暖使用需求为由调整价格,必然冲出目前价格体系,而且价格调整程序繁多、行政成本高、调整过程长,可谓得不偿失。
3.能源价格不能简单的与其他城市进行比较。众所周知,北京市作为首都能源保障具有独有的政策优势和财政保障能力,本溪市不能简单的与其在数据上进行比较。而且天然气价格由于受产地、气源、管输成本、基础设施、企业自身条件等原因各不相同。以省内为例,全省十四个市中气源分别有人工煤气、坑道气、车载天然气、少部分混气和管道天然气等;各市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虽然都实行政府定价,但由于上述原因价格分别在2.90元/立方米至3.50元/立方米之间,因此天然气价格不能简单的在城市之间进行类比,更不能与北京市进行比较。
二、关于“港化燃气调整阶梯燃气立方米单价价格到符合本市经济水平的价格”建议的答复
天然气销售价格水平不是以当地经济水平进行衡量的,而是以价格成本为基础加合理利润核算的。按照天然气“X+1+X”的市场体系构成分析,“1”是管输成本加燃气企业合理收益是相对固定的,决定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最主要因素还是第一个“X”,也就是天然气门站价格,而且在燃气企业与中石油的格式采购合同中门站价格“X”还包含“平衡一”、“平衡二”以及冬季调峰价格等三种价格,供应不足部分还需要从市场采购高价LNG气进行补充,这些都不是燃气企业所能决定的。如果硬要调整到其一水平,必须要尊重市场规律,政府给予企业相应的高额补贴,2023年港化燃气公司一年内亏损1459万元,历年累计亏损1.8亿元,按照目前本溪市的财政能力,还不能满足“港化燃气调整阶梯燃气立方米单价价格到符合本市经济水平的价格”的要求,因此只有等待本溪市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具有扶持公用事业发展的相应能力才能实现。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