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fzhggwyh-2024-00098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名称: 市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的建议》(第3002号)提案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24-07-04 成文日期: 2024-07-04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市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的建议》(第30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4 11:15:15 【字体:

关于对人大本溪市第十七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00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曹竞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编制《本溪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宁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等支持性文件。我委已启动开展《本溪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并同步开展各县区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将结合各类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建设需求,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对接,尽快研究可行性方案,争取早日在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步行街、静态停车场等地区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配套设备,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扩容改造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需求,推动本溪市新能源汽车及其相关行业快速发展。

二、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对于充电桩的建设,我委一直按照《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宁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等文件要求执行,鼓励和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应用和发展,推动充换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召开我市经营性停车场专题会议,鼓励全市经营性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增加停车场的经济收入,同时也缓解了新能源汽车无处充电的难题。积极宣传全国统一的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指导县区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按照示范文本,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促进全市公共交通体系转型发展,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桩站先行,政府先行的目标,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以及教育医疗机构等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机构和国有重点大型景区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三、积极推进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为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促进充电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协同省供电公司,开展辽宁省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梳理汇总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督促涉关企业及时登录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互联互通,逐步提高充电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营管理

协同住建、应急以及供电等涉关部门单位,严把项目备案关口,做好项目备案期的相关工作,并及时与各部门进行沟通互动,帮助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营管理所需相关信息,实现运营管理职责落实到位。

五、持续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制定奖补资金发放方案,明确相关补贴标准,规范资金发放模式,提升资金使用效能,确保能够切实发挥资金对正规、合法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净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市场,推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感谢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的建议,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