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3-0016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4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4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公开
本住建议字[2023]第13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4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供暖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局主要、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建议办理工作,研究建议落实措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为构建和谐本溪,温暖本溪,我市连续多年组织供暖单位开展提前供暖和延后停供工作,各供暖单位从大局出发,不计企业得失,克服煤价上涨、管网老化、极端天气等诸多困难,在未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认真做好提前供暖或延后停供工作,自2012年以来,每年提前3-4天供暖,个别年份延后2-5天停供,让山城广大群众得到真实惠,仅提前供暖一项,每年全市供暖企业平均多支出上千万元。具体情况是:2012年度供暖期提前3天供暖,2013年度供暖期提前3天供暖和延后5天停供,2014年度供暖期提前3天供暖和延后3天停供,2015、2016年度供暖期提前3天供暖,2017、2018、2019、2020年度供暖期提前4天供暖,2021年度供暖期提前4天供暖和延后2天停供,2022年度供暖期提前4天供暖。目前,我们已要求各供热单位做好根据天气情况延后停供准备工作。
为落实建议内容,全面做好供暖工作,进一步提高供暖舒适性,今后,每个供暖期我局都将延续以往做法,继续组织供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供暖或延后停供,让百姓暖心。
感谢您对供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