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3-0016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7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7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公开
本住建议字[2023]第23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7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史贵生、张礼鸣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做好创城基础工作尽快清理供暖垃圾恢复原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局主要、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建议办理工作,研究建议落实措施。为解决好供热管网改造过程中,施工垃圾未及时清运、小区路面修复不及时等问题,我局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组织供暖管理部门、供暖单位提前制定管网改造、施工计划,并尽早实施。
二是加强同相关部门、单位协调,合理安排工期,优化建设时序,统筹协调供热、供水、排水等管网改造,避免重复开挖,将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降到最低。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要求供暖单位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作业环境整洁,工完场清,现场不扬尘,运输不遗撒,垃圾不乱弃,回填要及时。
四是强化施工队伍管理。要求供暖单位选择信誉好、能力强的施工单位,对不具备资质、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等施工队伍坚决清理出场。
五是加大处罚力度。供暖管理部门、供暖执法监察大队将定期、不定期对供热管网改造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小区建筑垃圾抢运不及时、路面未按期修复、回填路面不达标的供暖单位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