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3-0015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2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2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公开
本住建议字[2023]第7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2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宋滋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修补坑洼路面、保持路面平整畅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对城区破损道路集中修复提出的四点建议,我们全部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完善。
近年来,由于受财力的影响,市政道路日常维护经费缺口较大,使得我市城区道路的预防性维护工作开展缓慢,只能做到“哪坏修哪”,效果还不甚理想;加之车辆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车辆荷载对道路的侵害积累越发显著,龟裂、破损、坑槽、下沉等道路病害在道路基础薄弱的路段已呈多发状态。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市住建局通过自筹资金、包装项目争取上级资金等方式3年来对城区的重点道路、部分背街小巷进行了维修改造,维修改造的面积达到20余万平方米,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2023年我局将对滨河南路、体育路、西芬路、滨河北路、新和街等10余条道路进行专项改造;南兴路、彩屯南北路正在进行项目包装,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除此之外,还将对2万平方米的城市道路破损进行集中修复。同时,加大道路挖掘审批的前置约束、事中监管和事后验收,建档立卡,规范管理,挖掘养生期结束后立即修复。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完善我们的工作,细化职责,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道路维护的材料采购程序、施工招投标程序,更加科学严谨地制定年度维护计划,尽最大努力获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巡查,完善排查上报机制,尤其对道路安全隐患部位力争做到即报即修。
三、对新建改造工程验收严把质量关,从源头上管控,杜绝“带病”移交。
四、继续建议交警部门对重载超载车辆和人行道停车的执法管理力度,减少道路承载能力的退化,增加道路使用寿命。
五、落实市政道路维护职责、权限,形成建、管、养一体的良性闭环机制。
感谢您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