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3-0013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9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9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公开
本住建议字[2023]第25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9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居民住宅维修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在我市老旧居民住宅维修工作中确实存在上述问题和现象。目前,国家正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分批进行维修改造,对基础设施破损严重,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优先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屋面防水、楼内上下水、门窗,楼道感应灯;室外供热管线、燃气管线、排水管线、自来水管线等内容。其资金来源以国家专项资金为主,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较低,居民几乎没有出资。这些内容做到应改尽改,改造资金非常紧张。
2022年全市改造老旧小区38个,改造总面积145万平方米,居民楼415栋,计划总投资约5.1亿元(改造维修造价约351元/平方米)。截止2022年底,到位资金是9743万元,还有约4亿元资金没到位。
我市各级住建、发改等部门正在科学谋划、精心包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于我市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欢迎代表们适时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监督、检查,希望代表多提宝贵意见,推进我市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感谢代表们多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