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mzj-2023-00048 发布机构: 本溪市民政局
信息名称: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 社区居家养老配套服务的建议》 (第2069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2-02 成文日期: 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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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 社区居家养老配套服务的建议》 (第2069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02-02 16:35:30 【字体:

刘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社区开具相关证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

2020年11月,根据《辽宁省第一批取消调整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目录》及《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为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2021年8月,市委成立了由市委督察室牵头的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本溪市村组织承担上级交办事项清单(试行)><本溪市社区组织承担上级交办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村组织开具证明事项由20项减少到6项、开具证明事项由8项减少到4项。2022年,由市委督察室牵头,会同市民政局两次深入部分市直单位和社区,对社区开具证明事项等在内的社区减负工作进行调研指导。2022年9月,市人社局针对巡视提出的“至今仍让申请人所在社区出具‘居住’等各种证明”问题,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全部取消了本部门12个证明材料,杜绝要求基层提供办事证明材料现象发生。

   二、推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取消事项。在已征求相关单位对《关于印发<本溪市村组织承担上级交办事项清单(试行)><本溪市社区组织承担上级交办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修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和市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社区证明取消事项。

二是加强社区实地调研指导工作。对社区开具清单之外证明的现象进行通报;涉及相关单位的及时函告,推进实施意见落实落地。

三是适时将调研指导情况报请人大代表监督。

 

 

本溪市民政

     20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