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23-0008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1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1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东芬万友家园小区门口设立一处人行横道及过往行人警示牌的建议》(第2118号)答复
冯玉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东芬万友家园小区门口设立一处人行横道及过往行人警示牌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本溪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坚定实施“四大战略”、加快建设“五个本溪”为主导,以深入开展“六个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忠实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三大使命”,着力打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便企利民的营商环境。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丁耀东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交管局对该处路段进行了实地调研,万友家园小区门前属于溪湖跨线桥路段,路宽、车多、速度快。按照法律法规,桥体本身无法安装信号灯装置,若强行设置人行横道,不仅无法满足行人一次过街时长,更存在行人在桥中间等待二次过街而带来更大的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早晚高峰段,车流量迅猛增加,设置人行横道后拥堵将更加严重,同时,该处只此处一个居住小区,行人过街需求不大。综上,从安全、顺畅角度考虑,万友家园小区门口不具备设置人行横道及信号灯装置的条件。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