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23-0007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0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0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强马路两边停放“僵尸车”治理的建议》(第2034号)答复
刘思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马路两边停放“僵尸车”治理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本溪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坚定实施“四大战略”、加快建设“五个本溪”为主导,以深入开展“六个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忠实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三大使命”,着力打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便企利民的营商环境。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丁耀东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不仅影响公共车位使用率,更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市公安局交管局高度重视“僵尸车”清理工作,近年来,联合综合执法、街道社区开展排查整治21次,清理“僵尸车”96台。
一、迅速行动,齐抓共管。针对建议,市公安局交管局静态大队,积极与新明街道办事处峪北社区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路面违法停放、路外长期停放等分类进行清理。路面违法停车,交警部门第一时间张贴违法告知单;对停车位内长期无人使用维护的车辆,通过登记信息与车主联系,责令其限期清理,对联系不到车主的车辆,现场照相固定,拖移至停车场;在社区内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在社区、物业公告通知车主自行清理后,逾期不自行清理的,共同进行拖移。
二、摸底排查,登记建册。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实施“一路一策”网格化管理,在主城区25条主干路、21条次干路开展“僵尸车”摸底排查。对拖移的“僵尸车”严格按照“一车一档”建立工作台账,联系车主开展后期处置;对逾期未检的车辆,督促车主办理车辆检验业务;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强制报废期的车辆,告知车主车辆报废回收相关规定,督促车主办理报废注销业务,同时,积极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建议完善机动车报废管理制度,鼓励引导广大车主通过正规渠道报废老旧机动车。
三、宣传发动,警示曝光。利用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及抖音、“双微”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僵尸车”长期占用道路停车资源、存在安全隐患的突出问题,督促“僵尸车”车主先期自行处理。在开展整治行动时,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执法现场进行第一时间的报道,对违法车辆进行集中曝光,进一步争取百姓对“僵尸车”清理整治的关注和支持,扩大社会知晓率,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促进规范有序停车。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