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lzyhshbzj-2020-0005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调整省星级幼儿园教师职称比例的建议》(第326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意见 | 主题分类: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人大3267号(本人社议字11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调整省星级幼儿园教师职称比例的建议》(第326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意见
苏元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省星级幼儿园教师职称比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我局职称科办理该建议。职称科按“关于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于4月初同代表苏元顺同志进行了电话沟通。将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干部人事科就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完善全省教育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的通知》(辽人社【2019】50号)的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并就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研究,也征求了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我局的意见是,下步立即着手会同市教育局深入开展调研,听取省示范幼儿园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再向省厅职称管理部门请示同意的基础上,把省示范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提高到位,以保障广大幼儿教师的利益。
同时衷心感谢苏元顺代表对我市幼教工作和人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