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0-0006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 成文日期: | 2020-06-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民议字〔2020〕第7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本民议字〔2020〕第7号
孙诗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文明祭祀取缔城市烧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门设立烧纸点事宜。根据《本溪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禁止焚烧花圈、遗物或黄纸等物品”的规定,故专门设立烧纸点建议不可取。
二、关于提倡文明祭祀新风尚。该建议我们尽快组织落实,开展文明、节俭、环保、绿色的祭祀新风尚,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近两月内武汉病毒防控工作结束后,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城区办事处、社区开展一系列文明祭祀宣传教育活动,让鲜花代替烧纸,绿色祭祀更环保理念落实在行动上。
三、关于强化文明劝导及加强监督管理事宜。文明祭祀禁烧黄纸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作,涉及政府多部门,每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直接影响整体工作的成败。因此,我们制定出五项措施,控制祭祀烧纸不文明行为发生。
1、协调市场监管单位,开展经营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执法检查。协调综合执法单位,依法查处祭祀焚烧黄纸等违法行为。
2、协调市文明办,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文明祭祀宣传教育活动。
3、制定本溪市文明祭祀、禁烧黄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使管理工作常态化,形成执法联动机制,完善监督考核措施,提高责任单位工作积极性。
4、协调县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等祭祀日,组织基层单位人员、社会志愿者在重点地段开展禁烧黄纸说服劝导工作。
5、组织城区各办事处、社区开展各类形式多样、贴近生活的文明祭祀活动,主题突出文明、节俭、环保、绿色祭祀理念。
本溪市民政局
2020年3月6日
责任领导:刘亮
联系人及电话:刘振武,43841717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