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21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 成文日期: | 2020-11-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21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高振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永明路自行车专用道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年来,本溪市公安局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全市振兴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维稳创安主力军作用,全面防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净化治安秩序,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为维护全市政治大局稳定、社会治安安定、人民群众安居贡献力量、担当尽责、履职奉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对公平正义新期待。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一是自行车专用道宽度应考虑两车之间的安全间隙,双向通行至少不低于2米宽,加之道路另一侧路边为停车泊位,考虑隔离设施占路宽度等因素严重挤占机动车道空间,机动车道不满足安全通行条件。二是永明路规划设计时没有考虑自行车专用道设置,在非机动车道靠人行道一侧没有物理隔离设置,自行车专用道如果使用率低,路幅宽,极易造成行人侵占自行车专用道通行,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因我市地理限制,多为坡路。城区非机动车以电动自行车为主,按照自行车专用道设置,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在自行车专用道内行驶。永明路已没有其他条件另外设置非机动车道。综上所述,永明路因建设之初没有自行车专用道规划设计,所以不具备自行车专用道的设置条件。但是,从道路交通发展趋势和城市慢行系统的规划建设看,自行车专用道的设置已成大势所趋。北京首条自行车专用道已于2019年验收并投入使用。从节能环保,疏堵保畅,以及交通安全考虑,公安交警也积极提倡设置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设施。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