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20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 成文日期: | 2020-11-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20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海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南芬地段滨河路交通管理、强制车辆限速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年来,本溪市公安局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全市振兴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维稳创安主力军作用,全面防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净化治安秩序,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为维护全市政治大局稳定、社会治安安定、人民群众安居贡献力量、担当尽责、履职奉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对公平正义新期待。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依据《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第十条:固定监控设备应设置安装在下列重点路口或路段:(一)事故多发或存在较严重事故隐患的。(二)机动车违法行为多发,易造成交通拥堵、行车秩序混乱的。(三)机动车流量较大,需要实时管控的。经公安交警部门实地调研,南芬通往草河掌的北艾线每天的车流量约为2500台,除了“五一”及“十一”黄金周期间外,车流量较少,而且此路段近两年也没有发生过一般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从道路现形和实际需要考虑,此处目前还不具备安装超速抓拍的条件。公安交警部门已经折成属地南芬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强对此道路的巡逻管控,对超速、违停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从目前运行情况看,该路段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拥堵情况明显减少,未发生有影响的交通事故。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