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19-00199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社建设 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的建议(第220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5-29 成文日期: 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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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社建设 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的建议(第220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29 09:17:4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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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农议字〔2019〕第10号

 

刘鹏、宋开会、孟轩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社建设 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底,全市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37个,其中:种植业538个、养殖业268个、林业215个、服务业75个、渔业26个、其他类合作社15个、合作社联合社2个,入社成员5.33万人,农民成员5.20万人,入社农户覆盖率达到34%。

二、工作开展情况

1. 完成市级农民合作社标准化创建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发挥承担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载体的功能,市农业农村局参照省级农民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创建标准,制定了《本溪市农民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创建暂行办法》(本农发〔2018〕136号),明确了创建标准和创建程序。经县区上报,市级农民合作社标准化项目库完成储备项目11个。同时,根据《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农民合作社(种植业及农机)标准化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经发〔2018〕19号)要求,全市有3个农民合作社进入省级示范标准化项目库。其中本溪县碱厂镇明宇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参评省级示范社时,评为2018年省级示范社。

2.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与服务工作。自2018年7月1日新《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组织各县区、乡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发放单行本及释义近百册,市、县(区)、乡(镇)各级合作社辅导员深入合作社开展对接服务,从制定章程、召开成立大会、准备工商登记文件、建立规章制度、账务处理等方面开展指导和服务,力争农民合作社在起步阶段清晰标准化建设内容及发展方向,以确保入社农民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继续做好标准化建设指导服务工作,通过指导服务工作的开展,指导农民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民主管理,提升农民合作社依法办社、依规建社能力,把全市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民主管理好、带动作用强的农民合作社列入市级农民合作社标准化建设项目库。积极推荐市级标准化农民合作社进入省级标准化合作社项目库。同时积极参与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合作社评选工作。争取有更多的合作社能够承接实施乡村振兴项目,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全市农民合作社标准化发展新局面。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光宇  4310383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