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19-0004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清理居民小区私设停车位和设置地锁的建议(222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6-12 | 成文日期: | 2019-06-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建议(2221号) | |
关键词: |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清理居民小区私设停车位和设置地锁的建议(222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继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居民小区私设停车位和设置地锁”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年以来,本溪市公安局紧紧依托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始终把“保民安、聚民力、暖民心、听民意、解民忧”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居民小区内私设停车位、设置地锁地桩主的现象多种多样,五花八门,有的是小区物业自行设置,有的是小区居民自发设置,有个人行为的,也有集体行为的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源在于我国现有的国情,纵观全国各大城市,无论那个城市,都有新旧小区、都有封闭小区和非封闭小区,在管理上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很难实行统一管理。在我市这种现象更为严重,我市为老工业基地,城市建设依山依河而建,路网呈自由式,居民区呈随意形态,棚户区、弃管小区随处可见。近年来,虽然政府加大了城市管理工作方面力度,城市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个别弃管小区、非封闭式小区中一些私挞乱建问题依然没有改变。
代表提出的居民小区存在的私设地锁、私占停车位问题确实普遍存在,也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作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主力军,公安交警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履行职责,也必须完成好党委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县、区政府相关部门,针对私设地锁、私占停车位进行清理。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这方面的监督管理。一是我们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对巡察中发现的上述问题一律进行清理;二是联合综合执法、建委等部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对私建、私设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取缔;三是设立市民举报热线42822924,对市民举报的私设停车位、地锁行为进行登记,经调研核实后统一进行处理。
总之,公安交警部门将忠诚履职,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城市交通治理力度,还路于民,还路于交通,为我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爱和支持。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