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19-0004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在胜利路施划公交车专用道的建议(220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6-12 | 成文日期: | 2019-06-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建议(2204号) | |
关键词: |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在胜利路施划公交车专用道的建议(220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高振明、贾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胜利路施划公交车专用道”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年以来,本溪市公安局紧紧依托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始终把“保民安、聚民力、暖民心、听民意、解民忧”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依据国家规范《GAT+507-2004公交车专用道设置》4.1a之规定:“路段单向机动车道3条以上(含3车道),或单向机动车道路幅度总宽不小于11米,可以设置公交车专用道。”经支队实地测量,目前的道路宽度小于11米,不具备增设公交专用道的基本条件,故无法设置公交车专用道。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爱和支持。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