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mzj-2019-00071 发布机构: 本溪市民政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 《关于建立我市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 的建议》(第225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5-27 成文日期: 2019-05-27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 《关于建立我市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 的建议》(第225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27 09:06:34 【字体:


 

                                         (A类)

                            本民字〔2019〕第9

 

                 

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

《关于建立我市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

的建议》(第225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赵世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市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适时出台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政策性文件

2005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本溪市居家养老暂行办法的通知》本民发〔2005〕18号)。当时的文件,只针对家庭困难的“三无”老年人、困难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的居家养老模式,护理员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这一措施仅解决了部分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问题,于2014年底结束了这个项目的运作。

随着时代变化,我市有98%的老年人为居家养老,社会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很大,但是我们供给侧却缺乏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或企业。2010年至2017年,我市曾先后引进过2个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项目运营困难,最终都终止了服务。

总结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市对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自身存在运营方面的问题。

为了抓好居家养老这个基础性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工作,我市将适时出台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对居家养老的扶持政策进行明确,进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居家养老服务行列。同时,与之配套的,还应出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企业或个人的日常工作监管、确保规范化运营,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引进并扶持符合我市居家养老实际的项目

    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许多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正在研究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立项、可研性分析报告和拟申请登记,拟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此,民政部门将根据我市居家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选择符合我市老年人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并扶持其落地,顺利开展服务工作。

三、努力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积极与各县区政府协商,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适量提供活动场所及办公场所。

二是在我市适时出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的文件时,明确给予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的政策。

三是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落实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用水用电用热按居民价格缴费标准执行的政策。

四是积极与市人社部门沟通协调,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提供公益性岗位,以解决其服务队伍建设问题。同时,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岗位的需要。

 

 

                                 2019年2月10日

 

 

 

 

 

责任领导:

联系人及电话:宋思宁    43841799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建议提案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