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19-0007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 《关于方便人民群众减少和规范社区出具证明的建议》(第217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5-27 | 成文日期: | 2019-05-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 《关于方便人民群众减少和规范社区出具证明的建议》(第217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本民议字〔2019〕第8号
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六届二次会议
《关于方便人民群众减少和规范社区出具证明的建议》(第217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董伟国代表:
您提出《关于方便人民群众减少和规范社区出具证明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也对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转嫁证明责任给社区居委会出具,我们和您一样,感同身受,也给社区工作者带来沉重负担和压力,为此,2016年,我市制定印发了《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本民发〔2016〕50号),建立和健全我市城乡社区印章管理制度,制定了《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开具证明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且社区有能力提供证明并纳入清单的,方可使用社区印章。2018年末,国家民政部又制定了城乡群众性基层自治组织不予证明事项负面清单的征求意见稿,预计不久将下发执行。在国家文件下达以后,我局将会同其它部门研究落实的办法,社区出具证明将更加规范。
2019年2月10日
责任领导:
联系人及电话:宋思宁 43841799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督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