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whlvhgbdsj-2019-00011 | 发布机构: |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信息名称: |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恢复艺术宫原址文化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261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
发布日期: | 2019-05-22 | 成文日期: | 2019-05-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恢复艺术宫原址文化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261号)答复
张海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艺术宫原址文化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发展的关心和关注,您的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本溪的真挚情感,您关于艺术宫复建的建议分析透彻、切中要害。
本溪市艺术宫复建问题可谓一波三折。2013年拆迁以来,我局作为建设主体,积极谋求建设方案。目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已办结,具备了开工条件。与省出版集团也达成一致意见,联合在艺术宫原址上打造文化综合体。资金筹措方案已经形成。
日前,市政府分管领导赴沈阳与省出版集团董事长见面商谈,就深入合作交换了意见。市政府明确了艺术宫复建的责任领导,政府对艺术宫复建充满信心,市文体旅游局将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艺术宫的复建工作和大辽公司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真诚的欢迎您监督我们的工作。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