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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1-31 成文日期: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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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1-31 09:56:23 【字体: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主要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及区、县(市)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二)依法监督实施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行政许可;依法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承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和委托市局的行政许可事项。(三)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抽检计划和重大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风险监测工作;组织监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抽检计划及重大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保健食品和化妆品风险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根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风险监测工作。(五)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抽验计划和重大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其他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工作。(六)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七)组织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推动建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八)依法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投诉举报,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广告监测工作。(九)建立、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和信息公布制度;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发布和教育培训。(十)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十一)负责指导、监督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是本级行政单位: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第二部分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x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公开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预算公开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预算公开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预算公开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预算公开表5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公开表6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预算公开表7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预算公开表8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预算公开表9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预算公开表10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预算公开表11

 

 

第三部分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2019年收入预算949.5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48.00万元;

2.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1.50万元;

(二)2019年支出预算 949.50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853.63 万元;

2.项目支出95.87万元;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收支为949.50万元,比2018年预算收支的920.35万元增加了29.15 万元,增长了3.1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比2018年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运行经费预算为17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9年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费用比2018年减少了6.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比2018年减少了4人(退休1人,调出3人),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就有所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 20.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72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这方面的支出体现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8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方面的收支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 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用车4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340.89万元,其中车辆为88万元,其他资产均为办公设施。

七、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2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2个,涉及资金95.8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