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1-31 | 成文日期: | 2019-01-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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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派出机关,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为正处级,列市委工作机关序列。
市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撰写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轮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并负责县区、高新区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市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部门的业务及党建指标考核。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下列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组织部
(三)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办公室)
(四)群团工作部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11.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1.87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11.87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99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5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16.93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预算数是311.87万元,收入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70.38万元,减少18.4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相关职责人员业务划转至市委党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5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8万元(包括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5.66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1.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工会经费3.39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以及其他交通费用23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1.42万元。2019年预算比2018年减少70.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相关职责人员业务划转到市委党校。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6.8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发生。
2.公务接待费0.22万元,比2018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委党校整体划转至市委党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比2018年减少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划转至市委党校一辆公务用车。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无。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