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1-31 | 成文日期: | 2019-01-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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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财务,负责市委机关8家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它们的概况分别是:
一、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负责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负责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具体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中央及省委、市委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督办落实工作。
(2)负责或协调配合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及外省领导、省直机关各部门领导、外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本溪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3)负责市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市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市委对外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委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4)负责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负责市委的总值班和应急突发情况的信息报送。
(5)负责中央、省委文件办理和市委文件制发工作, 负责市委日常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文件、信件传递工作,负责市委和市委办公室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市委重要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及市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工作。
(6)负责贯彻执行档案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对外以本溪市档案局名义依法履行档案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档案宣传、教育、科研等工作。
(7)负责贯彻执行保密方面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对外以本溪市国家保密局名义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开展保密技术检查,负责拟订保密技术措施,负责指导和监督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确立,依法组织指导、协调查处泄密案件,负责组织、指导保密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市委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市委主要领导活动会议新闻稿审核,编发市委机关刊物《本溪工作》。
(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市委办公室内设科室17个,秘书科、信息综合室、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文电科、法规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服务科、科技科、业务通信科、督查一科、督查二科、党政群机关保密工作科、事业企业单位保密工作科、档案指导管理科、档案执法监督科。
3.所属事业单位
本溪市档案馆
(1)接收、整理市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征集散失在国内外的与本溪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集中统一保管、公布开放、查阅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推进馆藏档案资料信息化建设;开展档案编研出版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承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览的陈列与运行;接收整理、公布开放、查阅利用市政府公开信息等。
(2)编撰、出版本溪党史、市志、年鉴;征集、整理、编纂本溪地方党史专题和重要人物口述史(回忆录)及旧志、市情资料;指导全市党史、方志、年鉴编纂工作;命名市级党史教育基地,参与革命遗址遗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动党史、方志、年鉴理论研究等。
(3)全市电子政务内网的规划与应用;全市电子公文安全传输系统、市委及市委办公厅网站、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技术保障服务、管理与维护;市委机要文件和重要信件的传递投送;全市互联网及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外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实时保密的技术保障服务;编发《本溪工作》;市委正能量微信群部分栏目的保障及信息推送等。
市档案馆内设机构:党政群工作部、档案接收征集部、档案技术保护部、党史编研部、方志年鉴部、档案保管利用部(市人民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机要通讯保密服务部。
二、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本溪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市委具体要求,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主题宣讲。
(4)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督查全市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省新闻出版业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
(6)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全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
(7)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承担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8)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本溪对外宣传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9)负责落实中央、省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部署及市委具体要求,拟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10)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对各县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
(11)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市委宣传部内设科室12个,办公室、信息调研科、理论科、新闻科、出版发行科、文艺科、宣传教育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网络宣传与评论科、网络管理与应急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科。
三、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侨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定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各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6)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参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负责全市民族和宗教事务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和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
(7)负责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管理少数民族群众性组织;保护宗教团体合法权利和教职人员正常教务活动;团结宗教人士,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协调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8)负责联系、培训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参与拟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关于侨务工作的决定;调查研究全市有关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归侨侨眷合法权利和利益。
(11)指导各县(区)委、市直党(工)委、国有企事业、科研院所、高校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县(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指导市工商业联合会工作。代管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领导市黄埔军校同学会,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12)处理涉台事务。
(13)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并负责县区、高新区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市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部门的业务及党建指标考核、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县区、高新区业务指标考核。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2.内设机构
市委统战部内设科室11个,办公室、政策理论研究室、民主党派工作科、民族工作科、宗教工作一科、宗教工作二科、机关党委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台湾工作科、侨务工作科。
四、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组织全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咨询论证,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和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处理市委改革委和市委财经委的日常事务工作。
(3)组织分析全市经济形势,了解、掌握并及时反映全面深化改革和全市经济建设的重要情况及问题,收集、编发和上报有关重要信息,为市委决策提供建议。
(4)推动、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和市委改革委、市委财经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5)牵头筹备市委有关改革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会议,协调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文稿。
(6)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党委系统的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负责全市新型智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7)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市委政研室内设科室5个,改革科、财经科、调研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咨询办公室。
五、本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市各文艺家协会和产业文联,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2)指导、协调所属文艺家协会及会员工作,加强其交流与合作。
(3)组织各团体会员开展文艺艺术理论研究,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组织评选表彰本溪优秀文艺人才和文艺成果,繁荣本溪文艺创作。
(4)组织文艺创作者,举办各类文艺活动,突出文联活动的导向作用和对群众性文艺活动的示范作用。
(5)团结本溪文艺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维护团体会员和本溪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6)加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工作,探索文化产业开发工作。
(7)调查研究全市文艺界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为市领导决策服务。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市文联内设机构:办公室、组联部、创评部、机关党总支。
六、本溪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1)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加强沟通,化解矛盾;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2)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为各级侨联组织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人大和市政协中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选推荐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纲服务。
(4)促进海外侨胞来我市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我市投资服务。
(5)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拓宽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渠道;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参与以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的侨胞社团联系活动。
(6)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回国服务、为我市服务的爱国爱乡行动;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市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7)研究提出市侨联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本溪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依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20号)和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4]25号)精神,侨联新增职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侨联更好汇集侨智侨力,吸引海外高层侨界人才回国创新创业;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快走出去步伐,需要更好发挥全球华商网络的重要作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需要更好发挥广大侨胞在融洽同胞感情、增强民族认同方面的积极作用;传播中华文化优秀传统,增强中华文化在海外的影响力,需要更好发挥广大侨胞的特殊作用。
2.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1个,联络科。
七、本溪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管理社会科学界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2)组织开展理论、学术研讨活动和国内外学术交流。
(3)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工作。
(4)组织对社会科学界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论证和咨询服务。
(5)组织社会科学队伍培训工作。
(6)组织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
(7)组织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评选先进学会和优秀学会工作者。
(8)编辑出版社会科学刊物及有关学术资料。
(9)负责对社会科学团体申请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中国农工民主党本溪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中国农工民主党本溪市委员会作为民主党派机关的市级组织,中国农工民主党本溪市委员会在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和中共本溪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从事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党员产生主要界别是医药卫生兼顾部分人口资源、环境、法律等少数领域成员。
2.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1个,办公室。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721.3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19.82万元;
2.转移性收入1.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721.3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36.04万元;
2.项目支出85.28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1366.3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划出减少基本支出148.96万元;二是财政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审批,减少项目支出1217.4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17.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9年预算比2018年减少48.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划出,减少经费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73.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9万元,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2万元,比2018年减少3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数量。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房屋7200.50㎡,360.02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一套,5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36.05万元。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85.2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