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1-31 | 成文日期: | 2019-01-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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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发展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研究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上述领域的发展战略、布局规划、产业标准、产业集群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拟订其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上述领域运行态势,提出相应的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日常运行中存在的生产要素供应等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三)负责提出以科技创新引导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管理规模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落实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管理的工作。
(四)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工作,推进高新产业发展;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工业园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合理调整布局,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各项政策,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参与指导、管理、协调和推进能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全市工业行业管理,承担冶金、化工、建材、装备制造业、轻工、纺织、电子、稀土等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职责,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综合运输问题。
(七)指导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组织申报及管理使用工作;指导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扶持政策建议;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体系,引导创业辅导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承担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参与拟订工业、信息化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利用外资的重点领域和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上述领域投资项目和上述领域境外投资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合资合作与交流工作;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产品出口工作;组织指导企业间产品配套协作工作,为企业提供市场开拓的各种信息;组织企业参加各种促销活动;负责地区间对口帮扶工作。
(九)促进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指导和协调信患安全技术开发;指导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通信产业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公共电信网除外)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0 个预算单位,减少5个预算单位):
1.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
2. 经委离退休科
第二部分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898.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98.95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898.9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87.22万元;
2.项目支出11.73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57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所属事业单位成建制划转或整合,未纳入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二是经委离退休科离退休人员减少,离退休公用经费收支预算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16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9年预算比2018年减少111.1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所属事业单位成建制划转或整合,纳入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减少5个。二是经委离退休科离退休人员减少,离退休公用经费收支预算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3.77万元,比2018年减少7.08万元,下降33.96%,主要原因是所属事业单位成建制划转或整合,未纳入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18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0.57万元,比2018年减少0.48 万元,下降45.71%,主要原因是所属事业单位成建制划转或整合,未纳入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2万元,比2018年减少6.6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所属事业单位成建制划转或整合,未纳入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工信委共有车辆 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无其他国有资产情况。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0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