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1-31 | 成文日期: | 2019-01-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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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概况
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主要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等。
一、 部门职责
(一) 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主要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等。
(二) 负责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等。
(三) 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公务员录用调配和工资福利等。
(四)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等。
(五) 负责全市的组织、干部、人才制度宏观指导等。
(六) 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的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等。
(七) 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等。
(八) 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等。
(九) 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等。
(十) 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十一) 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 负责实绩考核工作牵头抓总。
二、机构设置: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 是市委主管党的建设、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
市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 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探 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负责协 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全市运用信息 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 检查全市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市党员管 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市委 党的建设工作(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 组、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 作,提出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 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考察市委管理的干部, 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主管全市优 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县区和市直机关备案干部备 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市国有企业和高校领导班 子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 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规规 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及市委具体工作要求,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研究拟订和协调落实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法规,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库,组织评选市级优秀专家和落实有关待遇,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工 作制度改革宏观指导,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市组织、干部人事 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 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处理有关组织、干部 人事和人才工作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 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 后备干部培训,组织拟任县处级领导职务人员党章党规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核测试,指 导、协调、检查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 指导全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和宏观 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全 市公务员进行监督,牵头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 核联系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 组织系统举报工作。
(九)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对全 市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市委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建议,拟订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调研和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与待遇落实工作,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组织指导凝聚和激发离退休干部正能量的相关活动,宣传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典型,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工作,承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0个预算单位,减少0个预算单位):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本溪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 803.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03.7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803.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77.58万元;
2.项目支出26.12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864.49万元,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运行经费预算为14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9年预算比2018年增加12.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8.6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0.67万元,比2018年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比2018年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务用车合并。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公务用车2辆、调研公务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公务用车1辆、应急公务用车1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0万元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1个,涉及资金26.1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