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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1-31 成文日期: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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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1-31 00:00:00 【字体:

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民防空和民事防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地方性人民防空和民事防护工作的法规、规章。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人民防空袭预案和人防战备应急救援预案。

  (四)收集、研究、整理人防战备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保障。

  (五)负责组织人防战备工程建设与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与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战备要求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和通信建设规划、计划和网络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八)负责人防指挥所的管理、维护、使用、组织人防战备应急值班。

  (九)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和应急救援训练与演练。

  (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练工作。

  (十一)负责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与成果应用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人防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十三)负责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工作。

  (十四) 承办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1个预算单位,减少7个预算单位):

  1.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

  2.本溪市人防指挥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482.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95.46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787.17万元;

  (二)支出预算1482.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82.63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1635.2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项目支出未批复;非税执收成本批复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6.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9年预算比2018年减少0.53万元,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1.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

  2.公务接待费1.53万元,比2018年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中公务接待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5万元,比2018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特种车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国有资产中房屋369.5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732.66万元。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财政局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