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1-31 | 成文日期: | 2019-01-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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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
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政策建议和实施措施。
(二)制定全市老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全市老干部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检查、督促全市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接待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指导老干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
(五)负责检查指导全市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老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
(六)完成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结合本溪市实际情况拟定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活动规划和指导意见。
(八)牵头指导、组织本溪市离退休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九)研究老年教育工作,指导、推进本溪市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
(十)负责健康疗养的离退休干部和在职干部的接待、服务及康复治疗工作,向前来学习活动的离退休干部普及卫生保健常识,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十一)指导参加学习活动的离退休干部自治组织成立临时党组织并开展党建工作
(十二)承担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公务员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协助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 0个预算单位,减少 2个预算单位):
1.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
2.本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670.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97.93 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72.6 万元;
(二)支出预算670.5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53.54万元;
2.项目支出16.99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95.4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改革后,增加了本溪市退管中心6名职工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116.0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9年预算比2018年增加8.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改革后,增加了本溪市退管中心6名职工的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0.3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42万元,比2018年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改革后,增加了本溪市退管中心6名职工的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3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无变化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本溪市委老干部局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16.99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