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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团市委2019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1-31 成文日期: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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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团市委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1-31 00:00:00 【字体:

本溪市团市委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团市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市团市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团市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团市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领导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促进青年工作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参与我市青少年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二)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四)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市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五)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全市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组织和带领全市青年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代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0个预算单位,减少 1个预算单位):

  1.本溪市青少年教育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本溪市团市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本溪市团市委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 本溪市团市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团市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 181.3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81.32 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81.3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81.32万元;

  2.项目支出 0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42.92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厉行节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溪市团市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33.3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9年预算比2018年减少4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溪市团市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溪市团市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 3.47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发生。

  2.公务接待费 0.17万元,比2018年减少0.01 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3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保障正常工作运转的公务用车。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团市委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无)。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团市委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0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0个,涉及资金  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