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08 | 成文日期: | 2018-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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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
本溪市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安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地方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研究拟定全市煤炭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职责范围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和准入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制定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的监督管理;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对煤矿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的煤矿;对停产和停产整顿煤矿的恢复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违法经营煤炭行为作为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安全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安措工程的完成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较大以下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依法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九)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十)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初审和申报工作。
(十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责任,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五)监督管理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监护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安监局
2.本溪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3.本溪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市安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本溪市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安监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安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溪市安监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839.88万元,比2017年预算985.34万元减少145.4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退休费支出减少。
二、关于本溪市安监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0.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同期比减少0.04万元,下降0.2%,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期比减少0.04万元,下降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期比无增减变化。
三、关于本溪市安监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溪市安监局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6.18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4.63万元,同期比增加1.55万元,上升1.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安监局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安监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
五、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本溪市安监局部门计划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3.5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