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民建本溪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08 | 成文日期: | 2018-02-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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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本溪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民建本溪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民建本溪市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民建本溪市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民建本溪市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建本溪市委员会概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本溪市委员会,成立于1956年7月14日,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参政党。主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目前民建本溪市委现有基层组织28个,两个基层委员会,支部26个。会员主要是经济界人士组成。机关设有办公室和组宣部两个处室,内设调研部。
一、主要职责
1、本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发挥参政党的作用。
2.本会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参政议政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深入调查研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协商决策和进行民主监督。
3.本会经常了解、及时反应社情民意,为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4.本会积极参加人民政协的各项活动,发挥本会在爱国统一战线中的作用。推动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在各级人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政协、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民团体、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任职的会员认真履行职责,支持担任特约人员的会员开展工作。
5.本会以服务为宗旨,面向社会,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突出特色,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
6.本会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人才,向各级人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政协、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方面推荐人才,为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7.本会把加强思想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推动和帮助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进行坚持基本路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会章会史教育。
8.本会加强对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多党合作理论和会史的研究,积极推动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
机构人员情况:共6人,行政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建本溪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部门包括:
1.办公室
2.组宣部
第二部分 民建本溪市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民建本溪市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建本溪市委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建本溪市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民建本溪市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 88.16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 22.63 万元.减少42%主要原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科目编码30302退休费工资没有列入预算,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给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关于民建本溪市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8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8万元。比2017年无增减.
三、关于民建本溪市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民建本溪市委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民建本溪市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38万元,比2017年增加0.09万元,增加0.49%主要原因:2018年度在职干部一人提职,自然科目编码30239其他交通费用随至增加,因此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17年度增加0.4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民建本溪市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民建本溪市委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
(四)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2018年民建本溪市委员会计划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重点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