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九三学社2018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08 成文日期: 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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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九三学社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08 00:00:00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九三学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九三学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九三学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九三学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九三学社本溪市委员会,成立于1986年4月24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地方组织。主要履行自身建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服务社会的职能。目前九三学社本溪市委下辖三个基层委员会,二十七个支社,社员586名。社员构成主要是高、中级知识份子为主体,兼有部分医药卫生、农林、经济界代表人士组成。其主要职责:

  (一)自身建设

  (1)组织发展。每年按社员总数的5%左右发展社员;调整、设立基层组织,按照《社章》规定,两年进行一次基层组织换届工作;

  (2)业务培训。每年定期进行新社员培训、基层骨干队伍培训和后备干部培训等;同时还要进行理论研究、参政议政和服务社会等专题业务培训。

  (3)学习考察。不定期地参加社省委、中共市委的各种培训、办班及政治理论学习与辅导,组织本社内的省、市、县(区)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培训和参观考察。

  (二)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

  (1)本社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本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积极发挥参政党的作用;

  (2)本社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本溪地区社会进步及经济发展中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进行民主协商与民主监督;

  (3)经常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积极作用。

  (三)服务社会

  本社以“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为宗旨,面向社会以人为本,突出特色,开展服务社会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九三学社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办公室

  2.组宣部


  第二部分 本溪市九三学社部门预算公开表

本溪市九三学社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本溪市九三学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九三学社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九三学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本溪市九三学社2018年收支总预算67.7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4.15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1人。

  二、关于本溪市九三学社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减少1人。

  三、关于本溪市九三学社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溪市九三学社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九三学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99万元,比2017年减少1.77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减少1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九三学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三学社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无。

  (四)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2018年,九三学社本溪市委员会计划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