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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部门预算(2017年) 主题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5-27 成文日期: 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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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部门预算(2017年)

发布时间:2017-05-27 15:22:2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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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文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文物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研究与生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作品;促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四)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及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五)管理全市博物馆事业,负责文物考古、征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六)组织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重要工程,指导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七)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出版、印刷、发行等新闻出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查、认定和鉴别非法出版物;查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实施出版市场的“扫黄打非”活动。
  (九)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行政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十)拟订全市文化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的监管。
  (十一)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二)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2.本溪市博物馆
  3.本溪市图书馆
  4.本溪市群众艺术馆
  5.本溪市文化艺术研究所
  6.本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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