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部门预算(2017年) | 主题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5-27 | 成文日期: | 2017-05-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部门预算(2017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文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文物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研究与生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作品;促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四)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及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五)管理全市博物馆事业,负责文物考古、征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六)组织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重要工程,指导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七)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出版、印刷、发行等新闻出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查、认定和鉴别非法出版物;查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实施出版市场的“扫黄打非”活动。
(九)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行政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十)拟订全市文化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的监管。
(十一)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二)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2.本溪市博物馆
3.本溪市图书馆
4.本溪市群众艺术馆
5.本溪市文化艺术研究所
6.本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