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供销社部门预算(2017年) | 主题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5-26 | 成文日期: | 2017-05-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供销社部门预算(2017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三公汇总表
十二、纳入绩效管理项目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供销社决议、决定,履行应承担的各项业务。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社员社的意见和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供销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四)、指导全市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站,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大力发展便民超市、连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国内外市场。
(五)、承办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予的职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
第二部分 本溪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张表格
第三部分 本溪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供销社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事务604.56万元。本溪市供销社2017年收支总预算604.5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3.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补发工资和公务用车交通费及离退休人员补发工资等。
二、关于本溪市供销社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比2016年增加0.02万元,变化原因:人员增加。
三、关于本溪市供销社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供销社公用经费支出74.35万元,2016年供销社公用经费支出47.96万元,2017年比2016年供销社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6.39万元,增加55.03%,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交通费26.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溪市供销社政府采购支出零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溪市供销社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