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
信息名称: 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
发布日期: 2024-02-19 成文日期: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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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4-02-19 08:30:46 【字体:

  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概况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宣办〔2024〕1号)

  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市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 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办法即行废止。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本溪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市委具体要求,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开展理论宣讲和形势任务宣讲等重大主题宣讲工作,指导市委讲师团工作。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督查全市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市直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新闻出版业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

  (七)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全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

  (八)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市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九)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市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十)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本溪对外宣传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十一)负责落实中央、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部署及市委具体要求,拟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对各县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归口领导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本溪日报社、本溪广播电视台、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代管市社科联、市文联。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538.5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253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8.52万元。

  2.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538.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6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5.29万元,公用经费83.23万元。

  2.项目支出1870万元,其中:保障运转经费100万元,创城工作经费250万元,党报党刊订阅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经费1020万元,文化产业专项资金500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减少163.6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本溪市文明城市创建服务中心成立,满足创城月度实地测评需要,故不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实地测评服务,导致项目支出中政府采购支出减少;二是工资津补贴及保险公积金等有所减少,导致人员经费随之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运行经费预算为8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024年预算比2023年增加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2024年预算比2023年减少1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溪市文明城市创建服务中心成立,满足创城月度实地测评需要,故不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实地测评服务,因此政府采购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7.98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28.28万元,下降77.9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7.98万元,与2023相比减少28.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导致2024年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8.28万元。

  2024年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3年

2024年

合计

36.26

7.98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6.26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28.28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7.98

7.98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共有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台。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房屋无。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4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涉及资金1870万元。

  第四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预算公开表

2024年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本级单位预算公开表(1).xlsx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类项目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7.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实现的产出目标和效果。按照预算形式划分,绩效目标分为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实现的产出和效果;项目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8.绩效目标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19.绩效目标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