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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24 成文日期: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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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4 09:55:28 【字体:

本溪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总工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总工会概况

市总工会组织机构有财务部、机关党委、组织部、宣教部

财务部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财务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及规章制度;

2、组织本级和下级工会年度预、决算的编报和预算执行工作;

3、依法组织各项收入;

4、合理调配资金,检查监督资金运用效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5、制定财务政策及财务管理办法,组织财务检查;

6、开展财务分析,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

7、组织工会资产管理,对工会行政性资产进行管理,定期做好工会行政性资产统计工作;

8、宣传工会拆屋政策,协调与财政、税务、审计等各方面的工作关系,推动《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的落实;

9、组织财务竞赛和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和专业素质。

机关党委职能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机关党支部工作。

组织部职能

负责全市工会的组织建设;协助市委考核任用工会干部,协助县、区委和局(公司)党委(党组)管理同级工会领导干部;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和推进各类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负责上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会议、常委会会议有关人事等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的组织实施。

宣教部职能

负责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化体育活动政策、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职工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职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各级工会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上级工会的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推荐上报工作;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和劳动模范典型实际的宣传以及工会工作信息报送考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工会文化体育事业,组织指导开展全市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总结推广工会宣教文体工作的典型经验,指导职工文化体育群众性团体的工作;负责工会报刊的发行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本溪温泉疗养院

第二部分 本溪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具体内容见决算报表辽宁省本溪市总工会2019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本溪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4.45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314.4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01.63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丧葬抚恤金和职业年金。

(二)支出总计237.33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237.3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74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58万元,增加6%,主要原因:丧葬抚恤金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7.12万元

主要是决算前部分费用未能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70.28万元,增长1028%,主要原因:决算前部分费用未能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总工会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33万元,增加11.58万元,增加6%,主要原因:丧葬抚恤金和职业年金等支出。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3万元,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26.1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3.26万元,主要是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51.6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市总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总工会资产由工会经费购置,资产归全国总工会所有,单独统计上报,因此,市总工会没有国有资产占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不负担市总工会项目支出,因此,市总工会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