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8-31 | 成文日期: | 2018-08-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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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监狱、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监狱、戒毒执行工作及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组织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负责制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接收处理,接待法律咨询及县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负责指导和监督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工作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发放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和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包括:
1.本溪市司法局机关
2.本溪市法律援助中心
3.本溪市监狱
4.本溪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二部分 本溪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638.8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638.8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38.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23.45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7389.22万元,降低43.39%,主要原因:一是狱政设施建设拨款减少;二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发放。
(二)支出总计9720.0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678.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0.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5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5.05万元。
2.项目支出1041.23万元,主要包括狱政设施建设、其他监狱支出、所政设施建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7198.97万元,降低42.55%,主要原因:一是狱政设施建设支出减少;二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发放。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2.26万元
主要是购置业务装备办理采购手续没有完成。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80.99万元,降低65.6%,主要原因:一是款项拨付的比较及时;二是采购手续进一步简化,支付周期缩短。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司法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2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8.85万元,项目支出1041.2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20.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786.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52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8786.89万元,包括:
(1)司法行政运行1737.72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等支出。
(2)基层司法业务102.93万元,主要是基层司法业务办案等支出。
(3)法律援助90万元,主要是法律援助办案等支出。
(4)社区矫正50万元,主要是社区矫正办案业务等支出。
(5)其他司法支出20万元,主要是其他司法业务等支出。
(6)监狱行政运行4093.49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等支出。
(7)狱政设施500万元,主要是狱政建设等支出。
(8)其他监狱支出175.3万元,主要是狱政设施维修费用等支出。
(9)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运行支出2177.38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等支出。
(10)所政设施建设103万元,主要场所建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6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1.7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97万元,主要是缴纳保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28.52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346.4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购房补贴82.08万元,主要是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7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少(多)支出35.91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加强了对公车使用的管理等原因。比2016年决算减少32.48万元,下降(增长)42%,主要是公车改革,公车使用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招待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1批次,83人,0.6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4.39万元,比2016年增加271.81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工资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7个,涉及资金964.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二是缺乏对项目经费的绩效考评制度。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改善预算编制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二是单位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执行预算;三是建立项目经费的绩效考评制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