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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8-31 成文日期: 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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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31 00:00:00 【字体:

本溪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赋予环保部门的职责,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和起草我市的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我市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二)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各县(区)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组织落实污染物减排工作,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和控制指标,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承担排污许可相关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工作,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
  (四)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五)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依法开展各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关工作。
  (六)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
  (七)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协调指导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有关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地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方环境综合性报告和相关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监督和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环境保护局机关
  2.本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3.本溪市环境科学所
  4.本溪市环境监察局
  5.本溪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6.本溪市自然生态保护办公室
  7.本溪市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管理办公室
  8.本溪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公室
  9.本溪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10.本溪市老官砬子水源环境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本溪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本溪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本溪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226.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226.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6.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经营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870.12万元,主要是项目结转和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336.43万元,降低29.2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9月份起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所以基本支出收入减少;二是大气治理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3,360.6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69.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

  支出1,22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9.97万元。

  2.项目支出1,391.43万元,主要包括大气、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其他污染减排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9.68万元,降低 1.45%,主要原因:本年9月份起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735.59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工等原因形成的结转和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34.53万元,降低7.1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收入减少;二是本年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9.26万元,项目支出1,391.4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0.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3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25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支出74.3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1-8月工资等项支出。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72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项支出。
  2. 节能环保支出3,130.38万元,包括: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774.37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环境保护宣传、其他环境保护事务等基本性支出。
  (2)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9.74万元,主要是其他监测监察等基本性支出。
  (3)污染防治支出1,322.53万元,主要是大气、辐射、其他污染防治等项的基本和专项支出。
  (4)污染减排支出771.34万元,主要是环境监测与信息、其他污染减排的基本性支出。
  (5)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22.40万元,主要是环保专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05.23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支出90.3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支出14.87万元,主要是购房补贴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6.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96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少支出4.19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能降耗及公务用车改革等原因。比2016年决算减少17.07万元,下降23.12%,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能降耗及公务用车改革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批次,30人,0.7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96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19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溪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50万元,比2016年减少142.90万元,降低54.2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等因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政局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00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