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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23-09-15 成文日期: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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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15 08:10:51 【字体:

  本溪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本溪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本溪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项目绩效表

  第一部分 本溪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1.负责开展群众网络投诉、意见、建议受理、办理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工作。

  2.负责接访服务、接谈前的引导、登记、信访事项的归口分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咨询,信访信息汇总与报送,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协调、指导、管理大厅内部的接访办理工作,做好市委、市政府、驻省、驻京信访突发事件接续、劝返、对接的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做好信访案件实地调査、调研、办理、督办以及重点人员、重点案件的“五位一体”包保责任监督检查的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信访案件评审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5.承担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本溪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4.59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21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1.78万元,增长17.41%,主要原因:驻外控访差旅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214.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2.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5万元。

  2.项目支出62.04万元,主要包括政务审批、信访工作经费。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1.78万元,增长17.41%,主要原因:驻外控访差旅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5万元,项目支出62.0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59万元,比上年增加31.78万元,增长17.41%,主要原因是驻外控访差旅费增加。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38万元,包括:

  (1)信访事务62.04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

  (2)事业运行127.3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0.31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1.64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1.0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

  (2)购房补贴0.5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日常公用经费6.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1.37万元,自评平均分96.4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政务公开审批、信访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2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21.3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资金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人员经费和工作运转,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本溪市市级信访稳定专项资金等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项目评价工作,我部门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做好绩效目标监控、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支出(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本溪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本溪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公开表).XLS


  第五部分    项目绩效表

014002本溪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210500000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