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2-09-02 | 成文日期: | 2022-09-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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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 (本委办发〔2018] 51号),设立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不明确机构规格,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本溪市计量测试所、本溪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本溪市技术监督信息中心、本溪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本溪市技术监督检测研究所,市农委所属本溪国家粮油质量监测站(本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本溪市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本溪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本溪市药品检验所、本溪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整合组建。
主要职能:(1)负责研究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测试任务,商品量及商品包装监督检验以及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检测等法定任务。研究开发计量检测技术、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检测维修开发;为社会提供计量检测、检验人员培训及技术咨询服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2)负责承担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种监督监测检验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工作;开展国家涉及健康、安全、环保以及关系民生的重点产品的强制认证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开展产品质量检验领域标准制定、宣传及培训;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
(3)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效测试和鉴定评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和考试。
(4)承担储备粮、军粮、政策性用粮及各种粮油副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承担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5)开展兽药、伺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工作。
(6)开展药品检验工作;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技术指导、培训、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综合、上报和反馈辖区内药品质量信息等工作。
(7)开展食品、化妆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为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承担食品委托检验工作;负责全市食品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咨询和服务。
(8)负责为全市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标准及情报资料搜集、整理及查询工作。
(9)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设立的7个分支机构):
1、本溪市计量测试所
2、本溪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本溪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4、本溪市国家粮油质量检测站(本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5、本溪市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本溪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6、本溪市药品检验所
7、本溪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06.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0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6.38万元。
2.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2.44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专项经费追加预算。
(二)支出总计2406.3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81.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0.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0万元。
2.项目支出624.53万元,主要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分别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成本419.18万元,保证实验室基本运行费(仪器检定费)8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37.37万元,粮油检测经费21万元,实验室运行(环境保障经费)20万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急抽样及检验费20万元,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费15万元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47.31万元,增长65.56%,主要原因:专项经费追加预算。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1.85万元,项目支出624.5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6.38万元,比上年增加32.44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追加预算。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3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6.2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4.9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
(2)事业运行1318.7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3)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632.6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包括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成本,保证实验室基本运行费(仪器检定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尾款,粮油检测经费,实验室运行(环境保障经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急抽样及检验费,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费等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68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89.0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
(2)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17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4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04万元,包括:
计划生育服务4.04万元,主要是未生育人员补贴。
4.住房保障支出134.37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27.59万元。
(2)购房补贴6.7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55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初预算少支出15.99万元,主要是支出减少。比2020年决算减少16.05万元,下降35.92%,主要是“三公”经费压缩3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认证、复证检查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10人,0.0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5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26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个,涉及资金624.5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4.2分(详见附件3)。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三是专项工作经费略有不足,人员编制配备不够。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改变对绩效管理的错误认识,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自身的学习与提升,提升绩效管理在组织中的地位,以促使绩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合理;二是加强监管保障绩效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通过监管对绩效管理工作展开整体情况进行了解与分析,或者是存在什么问题,都应当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追究,以促使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现状得到更好的改善。;三是需增加人员配备,控制运行成本,提高成效。
附件1-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市本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