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2-09-02 | 成文日期: | 2022-09-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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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公安信息和通信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保障等工作;承担110警情接受及信息录入等工作。
(二)协助社区民警承担信息采集录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承担交通管理保障服务和技术支撑等工作;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垫付、追偿等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留置看护场所辅助性、技术性保障工作。
(五)承担公安宣传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工作。
(六)承担民警生活服务、机关后勤、档案整理、装备保障、房产基建维修等保障服务工作。
(七)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设12个内设机构:
1.党政群工作部
负责中心的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等工作。人员编制11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2名。
2.财务部
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作。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3.综合业务部
负责中心综合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研究中心相关业务工作政策法规、制定业务工作计划;负责业务工作指导、绩效考核等业务管理工作。人员编制11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2名。
4.警务信息保障服务部
承担公安信息和通信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保障等工作;承担110警情接受及信息录入等工作。人员编制16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3名。
5.平山区社区警务服务部
协助平山区(含桥北工业园区)内社区民警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人员编制30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3名。
6.明山区社区警务服务部
协助明山区内社区民警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人员编制30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3名。
7.溪湖区社区警务服务部
协助溪湖区(含高新区)内社区民警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人员编制2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3名。
8.南芬区社区警务服务部
协助南芬区内社区民警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人员编制12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2名。
9.留置看护服务一部
承担第一留置看护区的辅助性、技术性保障工作。人员编制32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3名。
10.留置看护服务二部
承担第二留置看护区的辅助性、技术性保障工作。人员编制32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3名。
11.留置看护服务三部
承担第三留置看护区的辅助性、技术性保障工作。人员编制19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3名。
12.警务宣传服务部
承担公安宣传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工作。人员编制8名,部长职数1名、副部长职数1名。
(二)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设4个分支机构:
1.本溪市交通管理保障服务站
承担交通运输管理保障服务和技术支撑等工作。人员编制20名,站长职数1名、副站长职数3名。
2.本溪市车辆停放事务所
承担车辆停放管理的保障服务工作。人员编制18名,所长职数1名、副所长职数3名。
3.本溪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垫付、追偿等事务性工作。人员编制5名,主任职数1名。
4.警务保障事务所
承担民警生活服务、机关后勤、档案整理、装备保障、房产基建维修等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公安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性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编制30名,所长职数1名、副所长职数3名。
纳入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698.9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
8.年初结转和结余2.58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虚账做实形成的结转资金。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5.7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77万元。
(二)支出总计2698.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98.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21万元,资本性支出6.0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8.34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一是采暖费明补;二是公积金调标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58万元,降低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9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8.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98.98万元,比上年增加48.34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一是采暖费明补;二是公积金调标等。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19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0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2197.39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2099.53万元,主要是工资及社保缴费、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等。
(2)其他公安支出97.86万元,主要是警用服装购置费、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劳务费、违法违章车辆清障作业人员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54万元,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4.76万元,主要是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78万元,主要是缴纳自收自支人员职业年金等支出。
(3)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87.05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82.0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5.02万元。主要是购房补贴支出。
4.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1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初预算少支出4.1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开支、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等原因。比2020年决算减少2.35万元,下降26.52%,主要原因一是过紧日子,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二是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控制车辆燃油费的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1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3万元,同比增加11.44万元,增加3.75%,主要原因是清障车业务、车场租赁采取社会化购买服务方式增加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1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后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