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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建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日期: 2017-11-10 成文日期: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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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建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11-10 09:48:12 【字体:

 

本溪市建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本溪市建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建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本溪市建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建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承担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城乡建设有关法规和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按有关规定负责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屋拆迁管理,指导监督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负责燃气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城市市容和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监督;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组织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监督检查,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

 ()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指导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审批勘察设计合同;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抗震防震设防规划;负责建筑物抗震加固和建筑物接层审批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组织制定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市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十一)负责全市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建委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机关

2.本溪市排水事业管理处

3.本溪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4.本溪市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5.本溪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6.本溪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7.本溪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8.本溪市固体废弃物排放管理所

9.本溪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0.本溪市城市绿化管理处

11.本溪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12.本溪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13.本溪市城市管理处

14.本溪市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办公室

15.本溪市园林管理处

16.本溪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17.本溪市燃气管理处

第二部分 本溪市建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表: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建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7592.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7449.4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302.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146.93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43.2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40.61万元,基本支出结转2.29万元。

(二)支出总计52141.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891.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18.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79.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1.25万元。

2.项目支出38250.79万元,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450.83万元

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0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1.02万元,项目支出32113.8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04.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节能环保支出72.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82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2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2.06万元,其他支出120万元。

1. 城乡社区支出43825.6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983.7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1.7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3)城管执法157.4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4)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133.6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5)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814.5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等支出。

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7.7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70.4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8)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520.9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等支出。

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8105.3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10)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390.1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 节能环保支出72.6万元,包括: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72.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27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18.2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

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6.28万元,包括:

建筑业行政运行支出66.2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1302.06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545.0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

2)购房补贴21.0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

6. 其他支出12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12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5.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0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18.61万元,增长25.79%,主要是公车运行费中公车补助费一并计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16年公务接待累计13批次,61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06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6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反映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

 

 

2016年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doc

 

辽宁省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