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本溪市建委部门预算(2017年)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日期: 2017-11-10 成文日期: 2017-1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建委部门预算(2017年)

发布时间:2017-11-10 09:45:12 【字体:

  本溪市建委主要职能及预算机构设置情况

一、 主要职能

()承担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城乡建设有关法规和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按有关规定负责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屋拆迁管理,指导监督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负责燃气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城市市容和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监督;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组织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监督检查,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

 ()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指导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审批勘察设计合同;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抗震防震设防规划;负责建筑物抗震加固和建筑物接层审批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组织制定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市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十一)负责全市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建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机关

2.本溪市排水事业管理处

3.本溪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4.本溪市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5.本溪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6.本溪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7.本溪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8.本溪市固体废弃物排放管理所

9.本溪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0.本溪市城市绿化管理处

11.本溪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12.本溪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13.本溪市城市管理处

14.本溪市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办公室

15.本溪市园林管理处

16.本溪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17.本溪市燃气管理处

18.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财务结算中心

19.本溪市动植物园管理办公室

20.本溪市规划展示馆

 

2017年机关运行费安排说明.doc

 

2017年预算增减变化.doc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doc

 

预算批复(建委).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