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2-08 09:41:07 【字体:

  本溪市平山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山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平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00余条,及时更新区政府领导分工、区直部门领导信息以及机构职能等信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行政权力、资金使用透明化,保障公民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流程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需求。2024年,按规范流程及规定时限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2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发布。确保政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提升公开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调整、清理,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扎实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查漏补缺完善网站信息内容,优化栏目建设。按照《条例》规定,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内容,及时转发国家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增强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展。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区政府各部门职责,扩展信息公开内容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本溪市平山区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认真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全区各街道利用电子屏30余个,大屏幕9块,共计悬挂条幅20余条,印制各类宣传单,知识手册1000余份,共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接待群众政策咨询千余人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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