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山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2-06 10:11:56 【字体:

本溪市平山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平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1200余条,及时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为群众查询及阅读政策信息提供便捷服务。在“5·15政务公开日”当天,组织全区36家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向企业、市民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多份,设置各类展板100余块,现场解答居民咨询2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申请渠道,依法依规办理答复。2023年,平山区政府共通过网络平台和信函申请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9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三审三校”等制度。优化和完善信息公开形式,确保公众能够便捷获取政府信息。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管理,优化栏目建设,新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专题专栏,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及时转发国家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性、高效性。不断提高发布本行政机关政务要闻、通知公示、工作动态等信息比例。通过理顺机制、加强内容审核、强化人员培训等有力措施,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审查,提高人员保密意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准确公开。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线下培训1次,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目标更明确、方向更清晰、效果更显著,不断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步、迈上新台阶;建立考核机制,将区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明确考核要求,细化考核标准,促进责任落实,有力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平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省、市要求与群众期盼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全面,实效性不够强;三是标准化规范化不够,对重点领域的深层次公开尚需提升。

  2024年,平山区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有序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从群众关注的重点出发,深入解读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等,使解读内容更加规范化,形式更加多样化;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群众需求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政府网站,突出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平山区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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