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8 10:23:24 【字体:

  本溪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溪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6389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371条,动态调整更新政府规章为55件,主动公开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41件;线上,开展本溪市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邀请12家政府部门进行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开设“政策解读”专栏,采用图表图解、文字和视频等形式进行全面展示。线下,进一步夯实各县区的政务公开体验专区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不断深化服务理念,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2023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369件次,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理,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加强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信息发布审查,不断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科学编制《本溪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围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政府网站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全面建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集成专栏,形成市本级、市直部门及县区联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文件库,为企业及群众查询本地区现行有效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方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发布并更新平台信息,完善栏目设置,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动态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登记报备;定期对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并印发通报;及时转载党中央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制发《本溪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持续做好政务公开体验专区建设,切实打通基层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优化考核指标,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制发考核方案,定期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强化培训指导,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工作培训班;强化监督保障,采用“日抽测、月检查、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管,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55

行政规范性文件

87

44

4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63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6033

行政强制

71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9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1

18

0

0

30

0

36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5

10

0

0

16

0

16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6

0

0

0

10

0

3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4

4

0

0

0

0

2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1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8

1

0

0

3

0

1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0

0

0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2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7

18

0

0

29

0

3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1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4

0

0

0

34

1

0

0

0

1

7

0

0

1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与群众期盼仍存在着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和推送精准性尚有差距。

  下一步,本溪市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和就业、教育等民生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二是立足企业群众视角开展精准解读。充分运用图表图解或视频动漫等形式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政策解读,不断创新解读形式,努力增强解读效果,切实帮助企业群众准确把握政策精神,不断提振发展信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本溪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汇集市政府、市直部门和县区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441件。2023年,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全市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市政府、市直部门及县区联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切实为企业及群众及时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查询平台。

  (三)创新举措及取得实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全周期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及舆情关。制发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及流程,编制《本溪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备案表》,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强化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利用第三方检测服务和专业技术平台,对全市纳入政府网站监管范围的30个政府网站和65个政务新媒体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及检测,开展常态化、滚动式、全覆盖普查,整体覆盖率100%,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管理的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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