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溪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0:14:42 【字体:

本溪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溪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民政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本溪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逐步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严格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认真做好市民政局网站平台设置栏目和动态更新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市民政局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环节,确保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始终关注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相关政策的公开与解释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问题,积极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多样性需求。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溪市民政局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侧重抓,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落实。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政府公开信息,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依据“三审三校”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根据上级要求,对重要信息做好统计、归档和总结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溪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民政新闻、本部门预决算、本部门各科室电话,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积极回应12345便民投诉举报等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5·15政务公开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政务服务宣传活动,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完善网站内容运维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信息按照“三审三校”和“一事一审”的要求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定期自检自查,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及时删除废止文件,及时发现网站存在问题并限时整改,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溪市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宣传等方面仍存在不足。2024年,市民政局将围绕这些不足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公开的信息内容和保密性落实专人审查的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安全。结合业务人员及情况,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信息公开业务素养。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做到按时自查,及时整改。

  (二)继续开展好宣传工作。我局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12345”便民平台知识库等传媒作用,加大民政政策宣传力度,对群众关注热点及时回应。增加与群众互动,积极了解群众需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发布各类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民政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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