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本溪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0:10:35 【字体:

  本溪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三年行动”、“六个年”活动等重点工作,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市财政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2条。二是强化重点信息公开。组织市级部门(单位)顺利完成2023年预算公开和2022年决算公开。依法公开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和政府采购目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本年度办理6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1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登记、审核、处理、答复等程序,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处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答复内容依法有据、严谨规范,确保20个工作日内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府信息的管理,要求各科室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材料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完善网站内容运维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积极做好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内容维护工作,及时发现网站存在问题并限时整改,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精心编发、转发相关稿件,广泛宣传和推广传播正能量,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二是认真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相关工作。2023年,共接到省、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咨询件25件,全部按照程序及时进行答复。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终考核,制定对局内各处(室、部、所)考核评分表,定期对市财政局网站信息发布内容进行检查,调动各处(室、部、所)做好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强业务督促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并动态跟踪指导各区县(市)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三是抓好队伍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工作人员会议及网络安全工作培训,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全力做好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溪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重视程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财政工作实际,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提升能力为支撑,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本溪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抓好政策文件公开和解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继续强化全局各科室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全面梳理各科室办事事项及公开范围,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公开形成一项规范有序的常规工作。三是提高效能。提升信息化网络服务,加强网上办公功能,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打造分类科学、查询方便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高财政行政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财政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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