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0:04:36 【字体: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充分依托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新媒体等,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按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及其他环境保护领域工作信息,合计公开信息4000余条。2023年,本溪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建议提案数共2件,并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并在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部门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均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申请人进行反馈。依申请公开答复率100%。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审稿与发布流程,建立健全关于信息审核与发布流程的规定。设计并使用《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备案表》,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提高了信息精准率和降低稿件出错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为主,发挥“本溪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本溪生态环境”新浪微博等新媒体优势,设立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执法大练兵等贴近民生和环保业务的专栏,大力宣传环保业务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生态环保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按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本溪市生态环境局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按“三审三校”工作要求,严格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利益诉求相比还存在一些距离,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开内容不全面,业务工作宣传不及时,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够规范。

  三是政策解读精准性和形式多样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发挥好门户网站及时、权威、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工作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做到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答复。

  三是不断创新解读方式,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政策解读,突出解读重点,紧扣关注焦点,便于公众了解。

  下一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要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丰富内容,逐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力求公开的信息更贴近群众,方便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是圆满完成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

  三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运转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结合实际,设计并使用了新版《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备案表》,强化监管,细化流程,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严谨、真实准确、安全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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